男子“嘴馋”吃月饼被抓,原因是……

生活腔调 2年前 (2022) 虚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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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3 日,翠香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店内有一小偷。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初步了解情况后,将涉嫌盗窃的男子许某仿(男,36 岁)带回派出所。

经调查核实,9 月 13 日 6 时 50 分许,许某仿在路经梅华东路某汽车服务中心时心生歹念,打算偷汽车零件出去售卖,遂从后门进入该店里实施盗窃。因嘴馋,吃了放在办公室桌上的月饼,正准备喝水时,被汽车服务中心的员工发现。

目前,许某仿已被香洲警方依法拘留。

今日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损毁公私财物行为的处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香洲公安分局将继续加强社会面巡逻管控和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来源:珠海公安

(编辑 高淼)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3251dc79e780bf92c002530

版权声明:虚像 发表于 2022年9月17日 am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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