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驾撞人拖行后被刑拘,为何涉嫌交通肇事罪而非故意伤害或杀人罪?

生活腔调 2年前 (2022) 虚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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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近日,网上一段女子醉驾撞人后还拖行的短视频引发网友广泛关注。9 月 4 日,湖南娄底交警部门发布警情通报,称被撞伤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撞人女子因醉驾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对此,不少网友表示不解,女子撞人后还拖行了一段路,为何不是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对此,记者咨询律师进行解读。

事件:

女子醉驾撞人后拖行引发众怒

9 月 2 日,网传多个视频显示,湖南娄底一段女子醉酒驾车撞人后拖行,最终被交警拦下。视频显示,多名交警要求涉事女司机下车并进行吹气测试。女司机最初坐在宝马车内,疑似仍在接打电话,随后被交警勒令下车并拉至车辆驾驶室一侧,只见车轮下躺着一位伤者,衣服破损,疑似被拖拽了较长距离。

视频在网上发布后,不少网友在下面热议," 撞了人还不停车,这不是故意杀人吗?"" 撞了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还拖行那么长时间 ……"" 女司机估计已经完全懵了吧!" 据娄底网友爆料,该名女司机撞人后拖行了 1 公里多。被交警拦下她才停车,而且拒不下车也不接受酒精检测,还在车上准备打电话。此时被拖行的受害者,鞋已经掉了,裤子也掉了。9 月 3 日晚," 警方回应女司机酒驾撞人拖行事件 "" 警方介入调查娄底撞人拖行事件 " 等多个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9 月 4 日,湖南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警情通报:9 月 2 日 23 时 52 分许,肖某某(女,28 岁)驾驶湘 K 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 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执勤交警随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即送医救治,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勘验。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 124.51mg/100ml)。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医疗机构正对伤者谢某进行全力救治,生命体征平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疑问

为何是涉嫌交通肇事罪,而非故意伤害、故意杀人?

警方通报发布后,不少网友表示不解,撞了人还拖行,为何只涉嫌交通肇事罪,而非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 无论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都要在主观上具有恶意。"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表示,从目前警方通报的信息来看,女司机肖某某醉酒驾车与前方驾驶电动车的谢某追尾相撞后,谢某衣服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因自身醉酒驾车,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对于谢某某衣服被卡一事可能并不知情。吕金艳表示,行为人在不知情的情形下拖行他人致其死亡的,一般是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女司机在发生事故后,明知被害人衣服被卡,仍故意驾车拖行,那么很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 陈海静)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31451709e780bf92c00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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