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去的7万元要不回来,法院:这种情况帮不了

生活腔调 2年前 (2022) 虚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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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 李某向赵某借 7 万块钱周转资金,还写下了欠条承诺还款时间,但一天天过去了,李某拖欠不还,赵某便将其告上法院寻求帮助,谁知法院却驳回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20 年 9 月,李某因临时需要资金周转,向赵某借了 7 万元现金。借钱后,李某向赵某出具《借条》,确认了借款的事实并承诺于 2021 年 5 月 30 日之前还款。由于李某迟迟不还钱,于是赵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

然而李某称,这笔借款是赵某带自己去赌场赌钱时发生的,是其在赌博没有本钱时,向赵某借的高利贷,当时,赵某将现金放于赌桌上,由李某继续赌博使用。之后,李某还提供了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显示,双方相约多次出入赌博场所,且聊天内容多围绕赌博展开。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结合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发现,赵某与李某因参与赌博而开始联系,赵某向李某发送赌场定位,两人一起前往赌博场所,两人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前的聊天记录均围绕赌博展开;而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开始,双方再未一起去赌场,赵某则于该日开始催讨还款。

结合上述认定,有理由相信赵某在明知李某缺少赌博资金的情况下,仍把钱借给李某用于赌博。因此这笔债务的性质为出借赌资,赵某的借贷行为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最终,法院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后赵某不服,再次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仍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公民间只有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赌博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不仅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利于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提升,因此,向他人出借赌资有违社会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通讯员 朱旖雯 张思嘉 见习记者 徐晓安

(编辑 蒋文嘉)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30ef0e59e780bf92c002282

版权声明:虚像 发表于 2022年8月31日 pm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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