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独自养儿11年后患病索要抚养费获支持,法院:非婚生子女也要履行抚养义务!

生活腔调 2年前 (2022) 虚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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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多年前,南京的林女士与吴先生分手后发现自己怀孕,在没有告知吴先生的情况下,独自抚养儿子小彬 11 年。去年,林女士身患重病,小彬也因交通事故受伤,二人生活陷入窘境。于是林女士联系上吴先生,但对方在支付 1 万元后便失去联系。无奈之下,林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吴先生支付过去 11 年的抚养费,并之后按月支付直到小彬成年。法院认为,对于非婚生子女,父亲同样拥有支付抚养费等法律义务,考虑到吴先生的现实情况,对双方调解后最终达成协议,吴先生每月支付 1300 元抚养费,之前的抚养费分期付款并一年探视孩子 6 次。为了解决林女士的实际生活困难,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还帮忙联系了医院和相关部门为其治疗和申请了低保。

(编辑 高霞)

原文地址:http://www.myzaker.com/article/62d20cab9e780bf92c001a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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